中新網南寧1月8日電 (記者 洪堅鵬)去年6月9日,廣西南寧市民萬女士經過內澇路段時不慎墜入排水井身亡,此事曾牽動廣大市民的心。今天,萬女士家屬與排水井責任方南寧市城市管理局對簿公堂,在法庭調解時萬女士家屬提出含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在內的39萬元人民幣訴求。
  2013年6月9日晚,南寧市突降暴雨,致使市內多條道路積水內澇。萬女士涉水在柳沙路上行走時墜入排水井身亡,其遺體兩天后在邕江被警方發現。
  事後,南寧市城市管理局以人道主義救濟金的名義向萬女士家屬提供5萬元喪葬費用。
  今年1月8日下午,萬女士家屬訴南寧市城市管理局民事侵權案在廣西南寧市青秀區法院開庭審理。萬女士外甥王先生告訴記者,家屬在事後與城市管理局多次進行交涉,但由於對方堅稱不幸事件系由“天災”引發,推卸其對城市道路等市政設施負有的管理維護責任,於是將城市管理局告上法庭。
  庭上,原告代理律師還將南寧市政工程管理處追加為被告,欲追究其對排水井維護不當的責任。被告代理律師在庭上表示,南寧市城市管理局很有誠意向萬女士家屬賠償,但受財政政策規定限制“賠不了”。
  在經過法庭審理後,原被告雙方均願意接受法庭調解。萬女士家屬通過律師向被告提出39萬元人民幣的索賠,但南寧市城市管理局當庭並未同意,雙方調解尚未達成一致。  (原標題:南寧女子墜井民事案今開庭 雙方調解尚未達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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